卢国龙教授讲道德经第七十四章
卢国龙教授讲《道德经》第七十四章
来源:赤城宾馆微信作者:卢国龙时间:2016-10-17 09:18:40 繁體中文版原文:民常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若使民常畏死,而为奇者,吾得执而杀之,孰敢?常有司杀者杀。夫代司杀者,是谓代大匠斵。代大匠斵者,稀有不伤其手矣。
注解:本章说到生死问题。
放在《道德经》里来看,生死问题也许并不是什么大事,因为万物都处在生生死死之中,而《道德经》所要探讨的,是决定万物生生死死的永恒之“道”。但对于你我他这样的寻常人来说,生死可就是很大很大的事了,就像俗话说的,“人生大事,不过生死”,如果对生死问题都不在乎了,那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?
像你我他这样的寻常人,虽然不敢说人人本来都怕死,但一定可以说人人本来都求生——因为求生是所有生物的本能。不仅现在的电视里经常播放各种科普节目,让我们观赏到各种生物的求生本能和技能,而且中国古人也有类似的观察,虽然不能提供精彩的视频,但留下过很精彩的语言,如明代人高濂的《遵生八笺》说,“逢擒则奔,虮虱犹知避死;将雨则徙,蝼蚁尚且贪生”(《遵生八笺》卷2)。跳蚤快要被捉到时,一定会跳起来逃生;蚂蚁在雨水降临之前,必定会向高处搬迁。这样的求生本能,是天赋的,人当然也一样。
然而,人是很特殊的生物,钟天地之灵秀,所以不仅有求生的本能,还有超越或者违背本能的不怕死的选择。那么人在什么情况下会选择不怕死呢?
孔子说,“志士仁人,无求生以害仁,有杀身以成仁”。这是选择不怕死的第一种情形,即为了“仁”的道德精神,可以放弃生命。从理论上说,杀身成仁无疑是一种高尚的人性选择,“仁”的道德精神可以表现为抵制不义、牺牲小我以保护他人,保护公众或社会等等,这样的人像我们在第五章中引述《国语》所讲的,扞灾御患,是要被作为聪明正直之神受到后人祭祀的。但同时也无可否认,当某些宗教将这种道德精神推向极端,将抵御和防护演变为进攻性的“圣战”、并以殉道的名义赋予特殊的宗教神圣性时,道德精神就可能异化为对生命的漠视。这种宗教化的极端在中国没有传统,与我们的议题也没有关系,但容易与杀身成仁相混淆,所以要辨识一二。
另一种情形就是《道德经》所说的不惧怕死亡。本来,王公侯伯们掌握着置人于死地的刑罚,通常被用作胁迫民众的终极手段。然而,这种手段用得太频繁了,致使民众生亦何欢,那么接下来的民情民风,必然就死亦何惧了。到了这个时节,再拿死亡的刑罚去威胁民众,还能有什么用呢?所以在老子看来,频繁使用刑罚胁迫民众,那就不是什么替天行道了,而是代天司杀。这样的王侯政治,将日常的社会管理搞成战争形态,最终受伤残的,不仅仅是民众,还有王公侯伯们自己。
附《诗译道德经》
(图文转载自赤城宾馆微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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