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法融道长注解道德经之第六十四章
任法融道长注解《道德经》之第六十四章
来源:道医学官网整理作者:任法融道长时间:2016-03-11 09:55:53 繁體中文版原文:
其安易持。其未兆易谋,其脆易破,其微易散。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垒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是以圣人无为,故无败;无执,故无失。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是以圣人欲不欲,不贵难得之货。学不学,复众人之所过。以辅万物主自然,而不敢为。
注解:
“其安易持。”
事物在安静的时候容易把持,如动荡起来,就难以把持了。修身者,更为切要。在内念未发,外物未接的宁静之时,洗心澄虑,万念俱消,才能达到清静真一,元神自在,母子相抱,神气相守,坎离相交,水火既济的境地。如不然,情欲一起,外物牵动,以致“烦恼妄想,忧苦身心,便遭浊辱,流浪生死,长沉苦海,永失真道”。
“其未兆易谋,其脆易破,其微易散。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垒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”
治国、谋事、修身亦然,均应在安静之时,未兆之先,脆弱之际,微小之期,未发生,未动乱之时,防患于未然。
《周易·系辞下传》曰:“子曰:危者,安其位者也,亡者,保其存者也,乱者,有其治者也。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乱,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。”
又曰:“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。君子知几其神乎!君子上交不谄,下交不渎,其知几乎,几者动之微,吉之先见者也。”
又曰:“颜氏之子,其殆庶几乎,有不善,未尝不知,知之未尝复行也。”
天地间万物芸芸,千难百乱,它的产生发展,都是从未兆开始的。人的成形,或善或恶,或福或祸,或正大,或邪僻,在初生时,同样是一个无知无识的素体婴儿。其性体如一张洁白的素纸,无污而纯洁。如欲教他成才,首先其父母在素日的举止运念中,以道德给孩子做表率,再在言行仪表上公正无私,不狂不妄,庄重端严。这就给孩子在视听上作了一个楷模。久而久之,其孩子渐长,情欲渐开,在无形中不知不觉地成了才。反之,如在微小细脆之时不着手,待久习成性,那就不易解决了。合抱的大树,是从微小的毫末长成的;九层的高台,是用一筐筐的土垒起来的;千里之远行,一步步走才能到达。
此段的中心旨意,是教人在安泰时要有预防危险的准备;国家在大治时,要有预防变乱的准备;存在时,要有消亡的准备。不能在大治时,贪求享乐,在安静时横行逞狂,在富裕时挥霍浪费。贪其享乐,横行逞狂,挥霍浪费,不能认为是小事。如不在未兆、微小时纠正,而放任自流,将会蔓延发展,铸成大错,不可收拾。
“是以圣人无为,故无败;无执,故无失。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”
背理徇私的有为之为非败不可,违逆人伦的有执之执非失不可。因此圣人“知微知彰”,体虚无之妙道,循天理,顺人情,符物之自然而无为无执,所以无败无失。常人则不然,始以道德戒慎,行至中途,因贪世情而忘其道,往往将近成功而败之。如能始终如一,则定能成功。
“是以圣人欲不欲,不贵难得之货。学不学,复众人之所过。以辅万物主自然,而不敢为。”
常人之所欲者,是功名货利,口得美味,耳闻乐音,目视丽色。孰不知功名显达,货利色味,皆快于一时。圣人所欲,不是常人所欲,而是无为、无味、无事的无欲之欲。常人贵难得之货,圣人已知因贵以致祸端,故“不贵难得之货”,使民不为盗。有的人以奸诈诡怪为学,是奇是巧,弃真效伪。圣人所学的是清静无为虚无自然的不学之学。我要回复到众人所过的无味之地,顺乎万物的自然生息,不敢有丝毫的故意造作和任性妄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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